【应知应会】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应知应会(八)
【编者按】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处在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总结优势、分析问题、补足短板的良好契机。为便于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和熟悉审核评估的实质内涵,准确理解与掌握审核评估的规范要求,教务处特推出“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系列专题,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知,以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与分享交流。
第八期主要介绍以下四点:
29.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征集的?
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设立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举措。专家组通过线上与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估、论证,从理论先进性、实践有效性、示范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进行评判,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推荐该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的建议,如推荐,需说明推荐理由。经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征集对象,由教育部向有关学校进行案例征集。
征集的案例既可以是示范性、引领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特色非常鲜明的教育教学案例。具体可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案例需介绍学校实施上述举措所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突出效果,及其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
30.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强化持续改进?
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5年一次的周期性评估制度,强化持续改进,让审核评估“长牙齿”。新一轮审核评估把上轮评估整改情况作为申请受理的门槛条件,增设审核评估问题清单,特别针对全面排查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采取“台账销号”方式一抓到底,限期整改。建立“回头看”随机督导复查机制,对整改期内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的高校,采取约谈负责人等问责措施,增强评估整改的硬度和刚性约束。
实行限期整改和持续改进机制的目的在于促进学校把审核评估与学校“十四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的落实结合起来,把当前举措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把当前举措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和关键办学指标进行督导复查,持续追踪整改进展,有助于压实学校评估整改主体责任,形成内外联动的“评价-反馈-改进”的质量闭环,不断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31. 新一轮审核评估倡导“质量共同体”理念的初衷和用意什么?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宗旨是“对国家负责、为学校服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16字方针,既保证对国家负责,守好底线,又体现为学校服务,旨在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从本质上看,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要给高校划分等级,而是通过专家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校内与校外集体“会诊”,当好“医生”和“教练”,发现学真正的闪光点和存在的问题,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整个评估过程倡导“质量共同体”理念,尊重高校的自主选择权和专家的专业裁量权,突出为高校提供诊断服务,而非“猫鼠游戏”。参评学校、评估专家、评估机构形成一个量共同体,围绕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共商共研、共题共答。一方面挖掘出影响和制约高校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发现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亮点和特色,凸显评估的“指挥棒”作用,靶向服务高校质量发展。
32. 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纪律和监督要求?
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评估专家和参评学校在评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规定和评估工作纪律。评估专家应依据审核评估指标、遵循审核评估程序,独立参加并履职尽责,公平公正、保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维护专家队伍良好形象。参评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评估材料和所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以平常心、正常态开展评建工作、接受评估专家组的评估考察,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角度与评估专家平等交流、坦诚交换意见,共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共同体”,共同营造良好评估考察氛围。